• 让丈夫成为爱主的男人、家庭中属灵的带领者;
  • 让妻子成为  神所爱蒙大爱的女子、成为丈夫的顺服者、帮助者、成为孩子属灵好的影响者;学习主的品格和属性,成为箴言31章中智慧女人;
  • 让儿女成为爱主的孩子,在专业领域成为有影响力的专家,彰显  神的荣耀。

“自治、自养、自传”的特色局面实现了吗?


(不习惯看文字就听全文朗读吧)

阅读本文基础概念和认识:

    今天分享的是一位佛教徒眼中的教会及其可能的改进希望,但为了方便读者理解,所以要先着重描述中国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的基本情况、政府部门的态度以及教会一方应该调整的方向。

第一部分:中国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

    ‌三自教会‌是指拥护“自治、自养、自传”三自宣言的中国基督宗教(广义基督教)教会,也称为‌三自爱国教会。这一教会形态是中国基督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摆脱教会的半殖民地洋教形象,实现自治、自养、自传,团结全国教徒在爱国主义旗帜之下,积极参加国家建设的爱国爱教运动的结晶。从1949年起,中国的教会不再从属于罗马教庭和国外的基督教差会。简单来说,中国的三自教会与梵蒂冈没有任何关系,是中国特色的基督教和天主教。目前全国性的三自爱国教会组织,基督新教有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以及中国基督教协会(通常合成“全国两会”);天主教有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即“两会一团”)。
    作为中国基督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秉承着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在漫长的70多年历史进程中,三自教会经历了无数的挑战与困难,虽远离梵蒂冈和耶路撒冷,但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和特色原则,其为中国的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之所以这么说,仅基于一个标准:每个硬币都有‘正反两面’,谁都无法否认。
    如果想了解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请点击链接查看(摘自中国基督教网)。
    虽然目前早已没有了公开意义上的‘半殖民地’的情况,即成立三自基督教两会的前提因素,但这一定义至今保持,‌应该是提醒信众抵御思想上的‘半殖民地’,持守中国特色。定义的核心是基督教应当‘爱国’且应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宗教信仰活动。从国外基督教的发展史来看,基督教反复经历过‘政在教上’、‘政教合一’、‘政在教下’、‘政教分离’等等情况,在不同的国家和历史时期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因此这样定义的出现的确是有其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的,尤其是中国接洽WTO之后与国际关系日渐变化的情况下尤为重要,既要寻求与国际社会的紧密结合又要防止在意识领域过度融合跟随,宗教便是首当其冲需要加强管理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包含天主教在内的基督教,而伊斯兰教则次之,虽规模大大小于基督教群体但要求基本相同。而儒释道虽已经本土化且在民间的传播已有2000多年历史,其实也有类似要求,寺庙、道观悬挂国旗已是普遍现象,国家在这方面也算是‘一视同仁’吧,所以政府要求在教堂悬挂国旗也属正当要求,基督教信徒不要认为是国家针对自己所信的而加以限制,利益使然。
    假如重新定义的话,即便去掉了‘半殖民地’的名词,但依然会有国际形势作为前提条件,因此摆在中国基督教信徒(包括下面要讲的家庭教会信徒)面前的一个使命便是,现阶段灵性成长日渐缓慢却又迫切希望扩大规模的趋势与国家希望高速、稳定发展并在国际上扩大政治影响力之间如何相互兼顾的张力早日转变成为双方动力的局面
    与此相比,还有一个存在,即家庭教会,某度定义是:在中国大陆地区,是指未经政府批准认可的、由信仰基督教的群众自发组织建立的基督教会。这一名称源于其产生初期多在教徒家里举行聚会的特点,尽管后来聚会地点可能不限于家庭,但“家庭教会”这一名称已沿用至今。
    家庭教会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不是一个宗教意义上的教派或统一的组织。它指的是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与中国基督教三自教会(得到中国政府承认的基督教会)没有关系的基督教组织。其背景是这样的,基督教自1807年由英国人马礼逊正式传入中国后,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家庭教会的雏形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当时为摆脱海外传教士和传教机构的影响,各地出现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立、自养聚会点和教会。新中国成立后,家庭教会的形成和发展与政府的宗教政策密切相关,经历了初步形成、封闭发展、复苏发展和公开发展等阶段。
    家庭教会根据其政治态度、神学观点和活动方式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辅助型家庭教会:实际为“三自”名下的家庭聚会,信徒认可并奉行“三自”立场,但受教堂数量、时间、地区、身体状况等因素限制,在家中或小型聚会场所组织聚会。这种聚会形式虽与国家宗教政策不完全符合,但一般被政府默认为是辅助“三自”的正常宗教活动。
  • 中间型家庭教会:对“三自”态度含糊,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坚持所谓“纯正信仰”。此类教会虽然没有正式登记,身份上属于非法,但初期在管理上大多与宗教政策相符,近年来频繁跨地区传教,并与境外宗教组织联系。
  • 对抗型家庭教会:直接站在反“三自”、甚至反政府的立场上,大多在海外宗教势力或敌对势力的扶植下发展,带有较强的政治目的和现实危害。
  • 异端型家庭教会:以“家庭教会”之名行歪理邪说之实,管理混乱,监督缺失,容易滋生邪教组织。
    家庭教会的存在和发展对当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对于部分信徒而言,家庭教会提供了一种更为灵活和便捷的宗教活动方式,有助于他们保持和深化信仰。并且可以肯定的是,绝大部分家庭教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和工作岗位里的和谐与互助。但在政府指导部门看来,由于家庭教会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范的指导,而且其成员也未充分理解其所生活工作的国家对民众信仰活动的要求和法律规范,担心其活动失控,甚至滋生邪教组织。究其原因是政府发现一些家庭教会还与境外宗教势力勾结,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需要加强管理。此外,家庭教会的跨地区传教和非法违建教堂等行为也加剧了宗教领域的混乱和矛盾。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家庭教会与政府指导部门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我会在下文说明。
    针对家庭教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政府和社会各界应采取以下应对策略。政府应加强对家庭教会的监管力度,规范其宗教活动,防止其滋生邪教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鼓励和支持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等合法宗教组织进行交流和融合,共同推动中国基督教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信徒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宗教素养和辨别能力,防止其被邪教组织所蒙骗。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式,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
    三自教会或称三自爱国教会特指不受国外教会的管理和干预的“自治、自养、自传”的中国基督教教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基督教信仰教会,其他任何形式的基督教会全都是违法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像中国耶稣教自立会、基督徒会堂这样的使用“自立、自养、自传”原则的教会可以称为“中国自立教会”,以资区别。

第二部分: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建议措施

(中华大地上的基督徒共同敬拜,造福下一代)
    上面说到了,中国的基督教会,特别是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下属的教会,名义上是中国基督徒的爱国爱教组织,强调基督教的中国化方向,并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的原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然而,现实中许多教会的运作情况却表明,指导部门深度介入了教会的内部事务,包括租赁场地、派驻牧师、参与敬拜环境规划及讲义审核等。这些干预行为超出了行政管理的范畴,面临‘外行管理内行’的情况。
    要知道宗教信仰并不同于政府的公共事业管理,这是高于具体事务的思想乃至灵魂层面的问题,其管理方向是要让信众提升灵性修养后可以反过来作用于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水平的,是会一代人影响一代人的传承,那些近些年社会上频频出现的违背人伦道德底线且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无不与各阶层民众缺少宗教信仰有直接关系-----在蒂利希和道森关于宗教与文化关系的阐述一文中有详细描述。
    本人如今不到60岁,半个世纪前指导部门给我描绘的生活愿景是:二十一世纪中国将实现共产主义及四个现代化。现在想想这些年谁带动了中国两个文明的提升和进步了呢?又是什么阻碍了本该实现的‘共产主义’呢?政府指导部门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后那种‘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真真实实的过去了,现在还没有从那个时代走出来的人或事究其根本就是没搞清楚这件事或在刻意掩盖这个事实,这些人仍然以为靠背过大街上20几个字的价值观字眼儿就可以改变思想乃至灵魂,错。能一劳永逸的改变人的终究是基督教信仰,而不是信仰的替代品。正确的信仰如同母乳的作用,资本偏偏劝你用奶粉代替,不知不觉中被加上了有毒的配方。
    脱离人性和终极信仰追求的指令性、计划性管理会直接影响到教会的自主性和信仰纯正性,民众呼吁有胆识、有远见的政治家去‘上谏下监’指导那些‘指导部门’警惕思考,不能将宗教信仰管理等同于一般事务,要知道正确的信仰会产生正确的价值观,会最大程度的推进国家高速、稳妥的发展。
    反过来讲,在这样的背景下,信徒应当如何在追求信仰自由与爱国、遵守国家法律之间取得平衡呢?无论是‘三自教会’还是家庭教会的信徒,是否应更加关注自身灵命的成长与悔改,以便在中国社会的特定环境中更好地活出基督教的信仰?这一部分将对这些问题一点粗浅的探讨。

一、‘三自教会’的现状:指导部门参与教会自治的悖论

    ‘三自教会’的建立初衷是为了实现基督教的中国化,强调教会在信仰传承和教会管理上的独立性。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三自教会’的自治性和自主性面临挑战。指导部门通过提供租赁场地、派驻牧师、审核讲义等方式,深度介入了教会的内部事务,这些干预显然已经超越了管理的范围,触及了教会灵性指导和信仰实践的核心问题。
    这种状况使得‘三自教会’的信徒面临一个矛盾:在指导部门监管与教会自治之间,如何保持教会的灵性纯正性?虽然指导部门的干预可能是为了平衡政治环境下的管理与信仰关系,但它却给教会的独立性和信仰自由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信徒在这样的环境中,往往将信仰实践局限于遵守条条框框,而忽视了内在的灵性成长和实际的信仰生活。我相信敢于公开自己信仰的基督徒也大概率是希望推动国家更加繁荣的那批人,他们更应该活出基督的大使命,从而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者。

二、家庭教会的处境:自由与监控的双重挑战

    本文暂不探讨被定性为邪教组织的情况,违背正统基督教核心的犯罪组织在任何国家都是政府重点打击的对象。
    相比之下,家庭教会作为未纳入指导部门监管体系的宗教组织,看似享有更多的信仰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完全脱离指导部门的视线。家庭教会的活动和聚会,往往受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甚至社区志愿者(如“朝阳大妈”)的监控。虽然家庭教会不受指导部门的直接管控,但其一举一动依然在指导部门的关注之下。信徒在参与社会活动时,常常因为担心可能的后果而自我束缚,难以完全放松地践行基督的爱与使命。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教会的信徒需要在灵命成长方面更加积极主动,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依然能够大胆追求信仰自由。这种追求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宗教活动,而是通过实际行动来展现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价值和精神力量。
    作为家庭教会的信徒需要理解并支持的一点是,指导部门之所以对家庭教会关注,更多的是防止邪教组织对民众和社会造成伤害,但很多家庭教会的信徒往往将这种关注理解为对基督教信仰的压制。另外,家庭教会大多不愿意向三自教会靠拢,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在当前情况下,双方还没有合适的机遇相互沟通,需要本着爱的原则彼此祷告,至少做到不诋毁、不指责参加三自教会敬拜信徒,毕竟所有人都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同生活、敬拜,既是‘蒙恩的罪人’,便该彼此祷告守望,‘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三、信徒的灵性突破:在政治与信仰之间追求悔改与成长

    无论是‘三自教会’还是家庭教会的信徒,若要在个人灵命上有所突破,活出基督爱的使命,都需要特别注意一个核心问题:悔改。悔改不仅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内容,也是每一个基督徒灵性成长的关键环节。在中国的教会群体中,35-64岁年龄段的中年人占据了60%以上。这些人多已成家立业,经历了人生的起伏与挫折,对生活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反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逐步迈入老年阶段,他们更需要反思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并回转向神,追求灵性上的悔改与更新。比如:
  • 教会应加强悔改与灵性引导:无论是‘三自教会’还是家庭教会,都应更加关注悔改的教导与实践。教会可以通过讲道、灵修课程、祷告会等方式,帮助信徒认识到悔改的重要性,引导他们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找到信仰的践行方式。写到这里时,心情很沉重,因为我看到无论是在家庭教会还是三自教会都会看到非常大比例的牧者将敬拜重点放在了经文讲解、恩典降临等等,却不愿意化大气力对重生得救的弟兄姐妹悔改而宣教、祷告。并不是说解经不重要,也不是说恩典不应该感恩,而是这一切如果没有悔改便都是枉然,以至于很多弟兄姐妹‘终生信主却时常活在地狱般的煎熬中’。敬拜是不活在地狱的保障吗?说到这里,我忽然理解了圣经中继耶利米书后为什么还要写耶利米哀歌,只能说神藉先知耶利米表达出对犹大国的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爱的梯度并不仅是从无到有,比‘无’还冷漠的是对他人爱的不了解导致的诋毁,对‘爱’的超越是牺牲,希望更多的弟兄姐妹活出信仰的自由。
  • 中年信徒的灵性反思与生命重建:对于占据教会大多数的中年信徒而言,悔改不仅是一种个人的内在反思,更是一种生命的重建。教会应为这些信徒提供更多分享个人经历和反思的平台,鼓励他们彼此交通,分享悔改的体验与成长的故事。
  • 在现实约束中活出基督使命:在当前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下,无论是‘三自教会’还是家庭教会的信徒,都应在爱国、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勇敢追求信仰的自由。信徒可以通过参与社会服务、关怀邻里、支持公益等方式,体现基督的爱与关怀,展现信仰的真实力量。没有这样的力量,所谓的信仰终究是一袋营养贫瘠的奶粉;不回到‘小孩子般’的样式重生模样,马丁·路德所强调的‘因信称义’也会成为枉然,别再调侃’中国用40年走完了西方社会400年的路程后发现差距仍然有400年’,我觉得从马丁·路德改教时算起,中国基督教差了至少500年的历史,这还不算因为自己的特色踉跄徘徊的年数。
  • 悔改,转向神,成为滔滔暖流:作为这片土地上的基督门徒,无论你在哪里敬拜,都应该为这个地上的国度祷告,并愿意为了主真诚悔改,悔改的力量会让组成这个政府的执政人员从身为门徒的弟兄姐妹、亲朋好友等等身上看到践行基督信仰的力量,这种力量如同冰山一角的火种,一点一点融化这颗看似冷冰冰的心,最终会从涓涓细流汇成活水的江河,如同黄河、长江一般滋润这片土地上心灵饥渴的炎黄子孙,成就主所眷顾的东方家园。

第三部分:站在中国佛教徒的视角看政府与基督教会和解的思考

    我有一位朋友,是一个修为多年的佛教徒,已退休多年,当我和他提到国内教会情况时,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经历表达了下面的一些想法,现在分享给大家,作为我今天文章的重点说明部分,算是从这位大哥的角度叙述吧。
    作为一位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成长的佛教徒,在多年的修行和生活中,深感佛教的智慧和力量在治愈人心方面的独特之处。然而,面对现代社会的种种挑战,我逐渐意识到佛教在某些方面的局限性。基督教的博爱精神、终极关怀和普世情怀等核心教义,深深触动了我,使我开始思考是否可以在基督信仰中找到更深层次的精神滋养。然而,当我更深入了解中国的基督教会现状时,我发现政府与教会之间存在诸多困惑与矛盾,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还会阻碍社会和谐的实现,毕竟佛教在中国的影响已经渗入了生活的各个层面。

一、政府与教会的担忧:各自的困惑与害怕

政府的担忧

    政府对任何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都保持高度警惕。基督教会,尤其是家庭教会,由于没有注册和固定的活动场所,常常被视为潜在的风险因素。政府担心这些团体的活动如果不受控制,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或者被境外势力利用,进而威胁国家安全。
    随着基督教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信徒人数不断增加,政府担心宗教的扩大会影响国家意识形态的稳定,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
    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中,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体现了对社会组织的严格管控。政府担心的是如果对基督教会的管理放松,会导致对宗教团体失去有效的监管,进而使其在社会中形成具有独立性和反抗性的力量。

教会的担忧

    三自教会作为政府认可的合法宗教组织,常常在教义传播和信仰实践上受到诸多限制,这让教会难以保持其信仰的纯正性和灵性力量。家庭教会由于未注册,信众和布道者信仰情况参差不齐,其活动常常被视为非法,信徒面临法律风险和外部压力,宗教自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三自教会的过度‘标准化’和对政府政策的顺从,使得很多信徒担忧教会的灵性和信仰纯正性被削弱。家庭教会则担心在合法化过程中,核心信仰受到妥协,丧失原有的精神力量。
    家庭教会信徒因为参与未经注册的宗教活动,面临法律和行政处罚,这让信徒感到不安和恐惧。此外,政府对宗教活动的严格限制,使得三自教会的信徒对自身的宗教生活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感到担忧。

二、打破僵局:建立政府与教会的信任与合作

    这位大哥认为,面对这些担忧与困惑,要实现政府与基督教会的和解与合作,‘政教双方’须打破彼此的僵局,结果应该是朝向对双方有利的。目前的局面是,‘政’不理解‘教’,所以是按照行政管理的方式管理‘教’,而‘教’则没有将‘政’纳入实际的祷告日程,进而将‘政’视作假想敌,实际情况是双方对彼此都缺少起码的沟通和技巧,以致彼此隔阂。他提出了以下几条具体建议供参考:
  1. 建立透明的对话机制:他认为政府与基督教会之间应建立一个开放、透明的对话平台,定期讨论双方关心的问题。通过这种沟通机制,政府可以更多地聆听教会的诉求,理解宗教团体的需求与担忧,教会也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表达基层信徒的真实声音,寻求共识与合作。
  2. 推动宗教政策的宽松化和灵活化:政府可以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尝试进一步放宽对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的监管,赋予宗教团体更多的自治权和宗教自由空间。这不仅能够减少宗教团体对政府的抵触情绪,还能有效增强教会的社会吸引力和灵性力量。
  3. 促进家庭教会的合法化进程:他说人们不愿意参加家庭教会的原因之一是担心被检查时处罚,他建议政府应逐步放宽家庭教会的注册条件,简化注册流程,允许愿意合法化的宗教团体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宗教活动。这不仅可以减少非法活动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还能促进政府对宗教活动的有序管理,改善宗教信徒的合法权益。
  4. 鼓励教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与公益事业:基督教会应通过参与社会服务、扶贫救灾、教育文化等公益事业,展示基督教的社会价值。政府也应给予宗教团体参与社会建设的机会和空间,通过合作建立互信,让宗教团体在社会和谐与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 推动基督教的本土化和中国化:基督教会应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背景,将基督教教义与中国文化相结合,探索更加符合中国人民思维方式和文化习惯的传播方式。通过这种本土化的努力,基督教不仅能够更好地吸引本土信徒,还能有效化解文化冲突,促进宗教信仰与社会的深度融合。
  6. 加强宗教教育和内部治理:基督教会应通过加强神学教育和牧者培训,确保教义的纯正性和信仰的灵性力量。同时,教会要加强内部治理和规范化管理,防止极端思想的传播,维护宗教团体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三、共同推动国家繁荣与福音传播的未来愿景

    这位大哥站在一名与社会各界人士打交道多年的经历分析,从国家繁荣和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政府和基督教会的合作与和解,不仅能够减少社会的紧张关系,还能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重要保障。通过相互理解和共同努力,双方可以在以下方面实现双赢:
  1. 提升社会和谐度和道德水平:政府与教会携手,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鼓励宗教团体参与社会道德建设和公益活动,双方能够在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方面形成合力。
  2. 推动宗教的健康发展与有序治理:政府宽容和灵活的宗教政策可以为宗教团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而宗教团体的自律与规范化管理则有助于减少政府的治理成本,促进宗教的有序健康发展。
  3. 形成国家繁荣的稳定力量:基督教会在中国社会中拥有大量信徒,若能与政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将成为国家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通过共同努力,基督教会可以更积极地参与国家建设,帮助信徒培养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情怀。
    最后,作为一名佛教徒,他相信基督教在中国的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相遇与融合,不仅是宗教现象的个案,更是人类精神追求与文化交流的生动体现。通过政府的宽容政策和基督教会的自我反思与改革,基督教能够在中国更广泛地传播,成为促进社会和谐与国家繁荣的重要力量。越来越多的人皈依基督教且符合国家法规,基督教会也将成为国家更稳定和繁荣的因素,并会吸引更多像他这样对基督教有追求的人士加入。

结语:灵性成长的道路在悔改中展开

    在中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下,‘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各有其挑战和局限。‘三自教会’在指导部门的日常关照下,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在继续坚持‘中国特色基督教’方向的同时,保持教会的灵性力量和自主性。家庭教会则需要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智慧地应对外部的监控与压力,找到更好的灵性成长方式。
    对于中国的基督徒而言,无论所属教会的形态如何,他们都需要超越形式上的宗教条款,借助基督的爱彼此连接到主的葡萄枝,悔改、回转向神,特别是对于那些即将步入老年的中年信徒,他们应抓住悔改与灵性成长的机会,勇敢摈弃主面前那个强大的‘老我’,重建自己的信仰生命。通过在实际生活中践行基督的使命,信徒可以在中国特色的环境中活出基督的样式,为社会和谐与国家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一起为此祷告,为悔改、回转向神、为国家实现新的四个现代化:信仰与道德文化现代化、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现代化和社会治理与公民参与现代化尽自己的力量。

(如有建议敬请留言讨论,邮箱:hu00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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